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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拔群写给黄大权的亲笔信

2021-06-23 17:47: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名称:韦拔群写给黄大权的亲笔信
尺寸:纵 25.9 厘米,横 54.5 厘米
年代:1927年

  此信是凤山县社更乡坡心村群众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一个岩洞里发现后交给凤山县副县长罗玉廷的。1976年11月罗玉廷捐赠。红栏白毛边纸,钢笔蓝墨水行草直书,台头:“子衡同志各同志鉴”,子衡即黄大权。署款“韦拔群 八月十七日”,钤“韦拔群”竖刻椭圆朱文印。附信封一个,印有宽行钢笔蓝墨水直书:“即交社更黄指挥子衡,区里干。”信封下角有后人用钢笔注释“子恒同志即黄大权,是红军二十一师参谋长和赤卫队总指挥长”字样。信封右下角有圆珠笔注释“黄指挥即黄大权同志是指挥。”
  韦拔群(1894~1932)原名秉乾,后改萃,字拔群。广西东兰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壮族人民的卓越战士,中国红军第七军和右江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25年从第三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回到东兰后,开办广西第一个农民运动讲习所,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先后任东兰县农民协会军事部长,红七军第三纵队纵队长,红七军二十一师(后改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三师,又称右江独立师)师长,右江苏维埃政府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1932年10月19日被叛徒杀害,光荣牺牲。黄大权(1898~1933)字子衡,广西东兰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早年跟随韦拔群开展农民运动,任东兰县革命委员会委员、常委,恩隆县(今属田东)县长。参加百色起义,被选为右江苏维埃政府委员。红七军主力北上后,任二十一师(后改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三师,又称右江独立师)参谋、参谋长,中共右江下游党委委员等职,1933年因被叛徒出卖被捕,光荣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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