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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2025-01-18 01:11:15 来源:广西台教育广播

平陆运河建设备受关注,也是广西人大聚焦的重点。1月1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以立法形式保障平陆运河的建设和运行。

1月1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相关情况。

平陆运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建的第一条江海直达运河。2022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运河正式开工。2023年1月,13位自治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制定平陆运河管理条例。同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报告建议启动这项立法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波介绍,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举措:“制定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保障运河安全畅通和高效效益运行,更好发挥运河的航运效益和综合效益,推动航道运输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放大运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开放效益。


平陆运河始于南宁横州市西津库区平塘江口,经钦州灵山县陆屋镇沿钦江进入北部湾,全长134.2公里,2026年建成后,可以通航5000吨级船舶,将缩短西江中上游地区入海航程大约560公里,开辟广西内陆及我国西南地区运距最短、最经济便捷的出海通道,实现广西内河航运网、云贵部分地区航道与海洋运输直接贯通,改变广西临海但没有江河直接通航入海的现状,进一步释放航运优势和潜力。

获得表决通过的广西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主要对政府部门、平陆运河管理机构与运营单位职责,加强运河保护、规范运营管理和服务,推进智慧运河、绿色运河建设,强化运河安全保障以及违反条例相关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明确加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平陆运河的港口、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严格岸线开发利用,防止乱设港口、码头、堆场或者其他设施。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蒋家柏介绍:“条例结合实际,重点对岸线保护、智慧运河、绿色运河、多式联运、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用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平陆运河安全、畅通、高效运行,相信条例实施后,有利于提高广西江铁海多式联运能力和自动化水平,优化广西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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