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司法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春第一会”关于全面化解历史矛盾的工作部署,结合“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普法与调解深度融合、普法与教育协同发力,以法为基、以调破题、以教固本,推动一批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桂滇两省区交界处,一场跨越60余年的跨省山林权属纠纷在今年7月画上句号。该争议地块涉及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阳圩镇汪乡村大罗屯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剥隘镇甲村村委会标村小组,面积达486.44亩。1984年,两地曾签订山界协议书,明确山地所有权归属标村小组,山林则交由大罗屯长期经营。然而,协议仅笼统标注“长期使用”,没有写明具体期限,埋下了数十年的矛盾隐患。为彻底化解这一跨区域难题,作为跨省联合调处专班成员单位,右江区司法局阳圩司法所创新“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将法治宣传贯穿调解全过程,细致解读土地权属、合同履行、相邻权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经过多轮跨省区面对面协商,今年7月双方正式签订了《林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在河池市东兰县泗孟乡,一场持续了23年的山林坟山权属纠纷也在今年得到解决。自2003年起,泗孟乡钦能村板良村民小组与屯长村外丰村民小组因岜伦坡的山林和坟山权属问题多次发生冲突,经乡、县及司法调解十多年未果。为彻底化解矛盾,东兰县司法局与泗孟乡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坚持 “调解先行、普法赋能、多元跟进”,精准锁定林地边界、殡葬权限、现有经营权益三大核心争议展开调解。
搭建沟通桥梁,明晰法律准绳,经多轮疏导劝解,今年5月,双方正式签订了和解协议,23年积案就此化解。
聚焦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广西司法行政部门始终坚守“调解与普法同步、治理与教育并重”的工作理念,整合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把法治宣传教育嵌入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协议履行全链条,推动 “事后调解”向“事前普法、事中释法、事后固法”延伸,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治理,为区域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广西台 邓玥
百色台 唐雅屏 谢宇龙
东兰融媒 韦峰 梁耐 黄瑞珠
通讯员 黄浩 覃文伫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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