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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扶贫政策解读】粤桂财政扶贫协作资金支持33个结对贫困县推进消费扶贫

2020-07-19 19:23:24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

  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广东省扶贫办、广东省财政厅今年联合印发《广东帮扶广西财政扶贫协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若干措施》。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措施》明确扶持对象为:广东帮扶广西33个结对贫困县的扶贫农副产品储存、运输、流通环节,以及贫困县内发挥减贫带贫作用、直接带动当地扶贫农副产品销售的主要市场主体。
  扶持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 
  支持贫困县开展扶贫农副产品认定:可用广东财政帮扶资金安排相关认定专项经费; 
  支持贫困县建设田头分拣加工车间、仓储冷库和流通冷链:可用广东财政帮扶资金支持建设,以“公司+基地+贫困户”、资产收益分红、就业扶贫车间等方式带贫; 
  支持贫困县建设扶贫农副产品销售平台渠道,特别是拓宽销售渠道、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销售平台:可用广东财政帮扶资金建设拓宽销售渠道、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销售平台; 
  支持市场主体流通环节贷款贴息:可用广东财政帮扶资金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  
  扶持市场主体收购收贮贫困县滞销扶贫农副产品:在贫困县因自然灾害和疫情等特殊原因造成贫困县大面积农产品滞销时,可用广东财政帮扶资金对收购收贮当地滞销扶贫农副产品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不超过单个市场主体收购收贮当地滞销扶贫农副产品总金额的8%,且每个收购收贮企业年度最高奖补金额不超20万元,按规定计算的年度奖补金额低于2万元的不予奖补。 
  【同期声 自治区扶贫办帮扶协调处处长杨媚:扶持措施由各贫困县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投向属于负面清单的项目。】 
  截至6月底,33个扶贫协作贫困县今年累计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中安排超过1亿元建设扶贫农副产品冷库冷链和销售渠道等项目;推动完成10个基地7个特色扶贫产品获得“圳品”称号,新增签订10.5亿元农产品销售协议;推动全区认定3552个扶贫农产品(其中33个结对贫困县937个),产品价值387亿元,销往全国约113亿元,其中,广东省采购、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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