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下午,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局官网发布《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2021年3月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
通知如下: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21年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2021年3月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宁市中小学校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若因疫情有变,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要求为准),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完成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总结等有关常规工作。
内容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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