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率调研组来桂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河池市、南宁市实地调研,听取村委会、居委会工作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与相关单位、个人及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研组对广西村委会、居委会建设和发展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委会组织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是关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为加强村委会、居委会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展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调研组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修改“两委”组织法的重要意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梳理汇总,充分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最终形成适应新时代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要求的高质量的法律贡献力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等参加相关活动。
广西台 吴建飞
南宁台 王伟 李文全
河池台 班辉 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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