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晓钦、何文浩、农生文、卢献匾,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查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部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修改《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桂林市政务服务条例,关于修改《梧州市立法条例》《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防城港市立法条例》《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的决定,玉林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条例,河池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立法项目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副主席眭国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设区的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部分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召开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人事任免事项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广西台 李晴 黄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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