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附则五章,共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方职责、鼓励社会参与,凝聚法律援助工作合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申请条件限制,拓展法律援助广度;优化申请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当事人更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强化服务保障、注重质量监管,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条例》进一步适应了国家相关法律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加大了法律援助力度,强化了法律援助保障。《条例》还对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如何才能申请获得法律援助、采取了哪些新举措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等获得更加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说明和规范。
广西台 黄凌子 许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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