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广西从2021年起,就以超前的眼光和包容的态度,对居民医保参保取消户籍限制,全民能够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实现。
黄小容是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人,她嫁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后,并没有将户口迁过来。2023年,黄小容确诊患恶性肿瘤,目前无法务工,生活比较困难。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按规定将她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她可享受同广西户籍参保人员一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报销待遇。
从2021年起,广西对居民医保参保不再限制户籍。无广西户籍和非统筹地区户籍人员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近年来,广西医保部门还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推出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参保群众登录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均可全天候、全时段、跨区域办理医保业务,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100%,办理时限由原来的平均21.7天压缩至现在的平均6.3天。
政策落实越有力度,政策惠民才能更有温度。近年来,为满足群众多元保障需求,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逐步放宽。目前,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广西人到外地工作或生活,参加当地医保也不再受户籍限制。
广西台
通讯员 黄越 韦桂琴 杨雨 麻大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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