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在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上,积极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为平安建设“晴雨表”、矛盾解纷“终点站”、服务群众“连心桥”,实现群众有诉求在“家门口”就可解决。2024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信访总量实现双下降,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连续3年零发生。
我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平安建设主要抓手。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深入市县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研,从场地建设、制度机制、人员力量、信息系统等方面全方位升级我区四级综治中心。
为确保综治中心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工作有法可依,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综治中心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
目前,我区已建成各级综治中心1091个,并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达800人以上的145个安置区,单独设立综治中心,确保综治中心有地方、有条件开展实体运行。
近年来,我区各级综治中心不断创新“接待大厅+类案调解室”功能模式,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服务室、分析研判室,打造集信访接待、多元调解、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推动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行政复议、行政裁决、速裁快审、法律援助、法律监督等业务在综治中心实质性办理,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和利益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今年,我区将全面完成县以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各级综治中心发挥解民忧、纾民困的基本平台和统筹枢纽作用。
北海台 余永波 罗斌
玉林台 赵必强 林涛
永福融媒 王琰
通讯员 尚永江 韦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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