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办法》涵盖参保缴费、基金管理、待遇保障、就医服务等方面内容。与原有政策相比,待遇水平稳中有升,取消原有的门诊统筹单日支付限额,今后参保群众在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将不再有单日限额;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允许非本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增强对急诊抢救、院前急救的待遇保障,将门诊统筹难以覆盖的急诊抢救、院前急救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增强生育待遇保障,将限制生育使用的项目和药品按照甲类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增强在校学生就医保障,将参保学生在学校卫生室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最高90%统一确定为90%,比普通居民在卫生室报销比例提高5%。
广西台 曾军 吴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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