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是我区档案工作领域重要的地方性法规。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特别是法治广西建设的推进,现行档案管理条例与新形势新任务已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小切口”,力求务实管用,着力解决档案馆库建设短板,档案专业人才缺乏,“四重”档案归集困难,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
广西台 严锐 袁遥 潘阅(实习) 农右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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