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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申报工作启动

2025-09-19 17:05:15 来源:广西台都市频道

为进一步加大对青年人才来邕留邕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南宁市持续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最高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2025年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补偿对象为2022年及以后年度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含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其毕业高校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所学学科(专业)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


本次申报继续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提交后须提醒所在工作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避免因单位审核延误影响申报。


学费补偿具体要求、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育服务—便民指引”栏目中进入《2025年申请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指引》查阅并下载。咨询电话:0771-2618970(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1-5381316(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2025年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申请指南


一、补偿对象及条件


(一)补偿对象


1.本科生:2022年及以后年度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年度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毕业高校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所学学科(专业)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高校及学科(专业)名单,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


(二)补偿条件


1.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特殊年制毕业,如2.5年制,则在毕业后的6个月内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


2.承诺在南宁市工作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及三年以上。申请人在更换工作单位期间未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属以下情形者不享受本政策: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2.在中央部属院校或各省份院校毕业且已足额享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再享受本学费补偿政策。



二、补偿范围


南宁市工作单位及工作地:是指南宁市(含县、区、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含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大学),且工作地为南宁市所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


其中,民营企业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在南宁市依法纳税,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核算资格,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属于民营企业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同时满足: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在南宁市依法纳税,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补偿标准及发放


(一)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


(二)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的年限,按照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三)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分服务年度发放补偿资金。申请人最迟可在毕业当年算起四年内提出学费补偿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年补偿核定补偿资金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四)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若申请学费补偿期间不在南宁市单位工作或未在南宁市单位连续工作超过2个月的,即视为取消学费补偿申请资格,不再对其曾经在南宁工作的年度进行学费补偿。


(五)申请人参加工作时间实际未满一年的,在申报学费补偿时需进行个人承诺。



四、申报办理


(一)申报时间:当年9月1日—10月31日。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须提醒所在工作单位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保审核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避免影响申请人权益。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可在“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办理。


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申报方式为例:关注并进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办事”进入办事大厅→点击页面下方中间的“服务”项目→选择“人才服务(打包快办)”→选择“学费补偿”→勾选“双一流”学费补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需在线上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系统将申报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审核→完成。


(三)申报材料:详见《2025年申请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指引》(可从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育服务—便民指引”栏目中进行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五、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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