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成果,激发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广西民族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命名南宁市良庆区等269个地区(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乡镇(街道)34个、示范机关54个、示范村53个、示范社区15个、示范学校44个、示范企业10个、示范连队2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2个、示范单位21个、示范新经济组织1个、示范社会组织1个、示范景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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