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执法检查组到广西检查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深入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基层一线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广西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郝明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过程和各领域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有关节能和环保制度政策的统筹协调,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给节能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在谋划“十五五”工作时更好体现节能要求。要抓住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补齐执法、立法各环节的短板和不足,提升节能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适应发展需要,依法推进节能工作高质量开展,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引导企业和公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进一步强化节能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作用。要以监督促立法,完善节能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相里斌参加座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于春生,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张兴敏、侯永志,全国人大代表邓莹莹等检查组成员,自治区领导方春明、黄伟京、眭国华、钱学明等参加有关活动。
广西台 汪舒
柳州台 黎翔 王颋
桂林台 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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