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3年至2024年初,自治区财政厅统筹用好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国债、地方政府债等资金共1280.21亿元,支持工业、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有效投资,精准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工业投资方面,广西统筹资金100.62亿元支持工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能源电力保供等,重点支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等项目。在交通领域方面,统筹资金371.35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水运以及民航等交通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南宁国际铁路港发展、北部湾门户港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水利投资方面,广西统筹76.5亿元支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其中中央增发国债资金57.9亿元、自治区水利项目资金18.6亿元,重点支持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国家重大水利项目。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广西统筹资金94.74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政府专项债券方面,自治区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626亿元,主要安排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在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方面,广西累计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11亿元,支持各级各部门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和论证研究,不断充实壮大自治区重大项目储备库、谋划库,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加快形成工程实物工作量,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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