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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施行

2020-04-02 19:27:30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将地方志工作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并写入总则;首次将地方史、部门志、行业志等的编纂、审查验收和出版备案纳入适用范围;首次将“建立完善地方志主编、总纂等责任制度”以及“制定全区统一的地方志评议和审查验收制度”纳入;首次将建设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列入职责要求;首次明确参与地方志编纂的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并可依照有关规定获得稿酬或报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照国家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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