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平主持会议,副主任方春明、何文浩、卢献匾、刘有明,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区人工智能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和调研报告、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区法院涉企和物业民事审判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调研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专利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的说明和书面审议报告;听取了桂林市桂林米粉产业发展条例,关于修改《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的决定,隆林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特色畜牧产业发展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香猪产业发展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立法项目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卢新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设区的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部分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广西台 李晴 乔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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