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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政策】广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就业,每人每年财政补贴2000 元

2022-11-28 10:48:32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教育广播

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显示,全州县农业农村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认定全州县东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认定全州县东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州县云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全州云隆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为该县就业帮扶车间。

 

这意味着,这3家企业因吸纳脱贫户就业,每吸纳一名脱贫户稳定就业,企业可以获得财政补贴2000 元。2022年以来,全州县已经分批次认定了多家企业为就业帮扶车间。

 

20221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该办法指出,就业补助资金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自治区财政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该办法明确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其他支出。其中,就业创业补贴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扶持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其他就业补贴等支出。

 

【申请补贴依据】

该办法以附件形式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创业补贴管理细则》指出,带动就业补贴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该细则第七条第三款写明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标准如下:

 

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根据上述办法通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一般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并告知理由。

 

【申请补贴流程指南】

以全州县为例,该县通过全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信息和申请流程如下: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实施对象: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帮扶车间。


实施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申请材料:就业帮扶车间应提供申请表,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花名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属企业的需要加盖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发放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备核)、复印件、或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表,为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经办机构: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政策咨询电话:0773-4813430  481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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