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河池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恋爱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假借恋爱之名,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一人分饰两角,骗取受害人陈先生8.7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19日,被害人陈先生通过同城交友微信群与林某添加微信好友。聊天中,林某谎称自己名为“覃晓”,1993年出生,单身,并上网随机找来一张年轻女子的照片,将自己伪装成妙龄女子与陈先生网聊,两人逐渐发展成为“网络情侣”。恋爱期间,林某多次以过节、秀恩爱、表心意等理由向陈先生索要微信红包、转账,陈先生对林某有求必应。2020年12月21日,林某谎称母亲住院急需住院费,陈先生为替女友分忧,分三次向林某微信转账6万元。林某在收取转账后,以“家人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为由,火速将陈先生微信拉黑,从此人间蒸发。陈先生多方寻人未果后,感到蹊跷,这才选择报警。
林某到案后供述,为加深骗局的可信度,她虚构出一名闺蜜“小云”,一人分饰两角,通过闺蜜“小云”向陈先生表达女友想分手的念头,以此引发陈先生的危机意识,在物质上“加码”挽留女友。经统计,陈先生累计通过微信向林某转账58次,共计8.7万余元。其中,金额为“520”“521”的表白红包多达50余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林某有自首、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缴纳罚金、认罪悔罪等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林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评论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