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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生育保险惠民新政 助力生育保障提质增效

2026-10-05 19:04:57 来源:广西新闻



  近日,我区印发《关于完善广西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10月1日起,多项生育保险惠民新政落地实施,通过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提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提高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等惠民举措,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新政首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可同步参保生育保险,缴费后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目前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崇左等地已率先落地实施,符合条件人员最高可申领1.6万元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报销待遇大幅提升,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叠加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后,产前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3500元。同时,顺产、难产、多胞胎顺产、多胞胎难产等各类住院分娩费用,在政策限额内可全额报销,实现个人“无自付”。
  此外,新政还提高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已在区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可同等享受女职工分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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