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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是人们在意识清醒时签署的,确认自己未来如若遇到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采取哪种医疗治疗方案的意愿指示文件。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目前深圳的这个《条例》实施一年多了,大家对“生前预嘱”的接受程度如何呢?会选择提前签署吗?我们一起来看看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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