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1月13日,南宁市扎实推进医保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2025年以来,南宁市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创新,多举措推动医保服务提质升级,2026年,南宁市在医保方面会有哪些便民利民的好政策?
记者从南宁市医保部门了解到,2025年以来,南宁市锚定优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职工医保降费率“免申即享”机制,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从8.8%降至6.5%,企业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实现政策红利无需申请直达快享。2025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减少人工成本超3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南宁市还在全区率先推出“医保+企业”服务模式,创新设立企业“医保驿站”。“驿站”依托企业现有人力服务资源,将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20余项医保高频业务延伸至企业“家门口”,大幅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员工足不出企即可一站式办理多项医保业务,实现“办事不误工、服务不打折”。
生育保险制度作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南宁市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5年全市生殖门诊结算累计超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约0.6亿元。2025年6月,生育津贴支付“即申即办”便民服务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南宁市46家具备孕产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女职工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后,系统自动推送生育津贴申报业务,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预留的对公账户,实现生育津贴支付无感办、零跑腿、快到账。同时梯次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法定产假期限基础上延长30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在以上基础上再延长30天。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兼)黄性龙介绍,自2026年1月起,南宁市生育津贴可直接发放至个人。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职工本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至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是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减轻就医负担的关键举措。为推动医保惠民政策精准直达群众,切实满足参保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用药需求,南宁市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目录,紧跟药品目录调整步伐,保障参保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2026年1月起,新增114种药品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目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总数达到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除此之外,今年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创新药。
为了给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购药选择,全方位保障患者的药品供应与临床使用需求,南宁市将谈判药品、单独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以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范围,遴选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管理,明确谈判药品配备率不低于50%。目前,所有符合条件的“双通道”药品均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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