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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起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正式启动

2013-12-24 19:35:03 来源:广西电视台
  从12月3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将正式启动。广西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率先实施银行服务收费标准同城化。

  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标准同城化指的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和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家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手机(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包括且不限于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所有服务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服务费,实现服务收费的同城化。四市范围内的跨行异地业务一律视为跨行同城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收费服务同城化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由广西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率先实施;第二阶段自2014年4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实施。
  银行服务性收费同城化是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八项主要工作之一。下一步自治区将从资金汇划、分支机构设立与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金坚强:2015年底实现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后,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将完成银行机构的收费体系、信息体系、清算体系以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建立起覆盖经济区四市的统一、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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