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广西自2026年1月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补贴对象限定为居住地在广西的60周岁及以上、经统一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且需在区内购买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等相关待遇的老人不在补贴范围内。
此次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助餐、助浴、助洁等“六助”服务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机构养老长期入住(30天以上)、短期“喘息服务”(30天以内)等,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及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为50%;老年人能力评估券可最高抵扣100元。
符合条件的老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或由村(社区)、养老机构协助办理;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已完成中度以上失能评估的人员无需重复评估。消费券按月发放,当月有效,逾期自动失效。资金由中央与自治区财政按95:5比例共担。
广西台 秦浩华 黄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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