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公布广西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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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发基数
2021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184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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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1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92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
(来源:广西财政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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