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称,他们加入了一个名为“一起吃肉肉”的微信刷单群,认识了群主杨某芳。杨某芳假借刷单、撸货返现等方式,骗取了他们的大量资金。杨某芳于同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宾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邓娜: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2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芳多次骗14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57274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被告人杨某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杨某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宾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邓娜:网上刷单都是诈骗,提醒广大市民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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