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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我区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开辟“绿色通道”

2019-03-22 19:18:14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精神,去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专题解读。    
  《通知》明确在2018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使用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相关工程项目,都要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同期声 自治区扶贫办资金处处长刘春雨:“绿色通道”管理有几个特点:一是脱贫攻坚期内,没有达到招投标标准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按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对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项目,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二是要求各级交易服务平台从项目受理、信息发布等环节落实限时办结制,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明确各地工程项目动工即可预拨项目资金的50-80%。四是(实行)脱贫攻坚项目库动态管理,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
  下一步,自治区将重点督促各市县抓好政策落地,确保政策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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